关于办理广湛高铁和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黄岐东秀段成片征收回迁项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相关事宜的公告

附表:广湛高铁和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黄岐东秀段成片征收回迁项目待办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登记权利人清单
关于办理广湛高铁和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黄岐东秀段成片征收回迁项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年7月29日,南海区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广湛高铁和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黄岐东秀段成片征收回迁项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南府〔2022〕98号,下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对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受区政府委托具体实施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由于通过多方问询和找寻无法与附表中的被征收人取得联系或获取相关信息,大沥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登报的方式发布《关于办理广湛高铁和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黄岐东秀段成片征收回迁项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登记的公告》,但附表中的被征收人至今仍未前来办理补偿登记及处理征收补偿相关事宜。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公告,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方式。请附表中的被征收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8日内与到大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直街1号三楼,联系电话:85583125)完成包括书面选择补偿方式、签订补偿协议、提供用于收取补偿款的银行账号在内的全部补偿手续,并在补偿款支付或提留后8日内办理征收所涉不动产的移交手续。如附表中的被征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全部补偿手续,将视为选择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方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将对该被征收人可获得的征收补偿权益进行提留,以保障其征收权益,该被征收人日后可与大沥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相关征收补偿手续。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