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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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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梦里水乡

    • 仝小林院士工作站落户里水
    • 构建粮食全产业链充实里水“贤鲁粮仓”
    • 里水“非遗”展时代新韵
    • 善行文化7周年纪念主题车发布
    • 解锁小课题做实大文章
    • 环境违法拒不整改企业被“按日处罚”
    • 筑牢全国文明镇之基 创建全国一流文明城市

    第02版:一周时政

    • 严字当头狠抓各项措施
    • 生态环境违法拒不整改企业被“按日处罚”
    • 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
    • 里水两所学校 21名学生出征参赛

    第03版:乡村振兴

    • 解锁小课题做实大文章

    第04版:里商视窗

    • 严选药材精心加工生产优质中药饮片

    第05版:特别策划

    • 罗荣继:撒播文艺种子助力新城建设
    • 林卓前:“身”入基层“心”到基层

    第06版:左邻右里

    • 汤超恒:巡山走过的路可绕地球两圈
    • 陈永华:自创标准化烧炉匠心传承里水烧腊

    第07版:社区视窗

    • 在乡村拥抱艺术
    • 大件垃圾“添堵”圆桌对话破解
    • 七年涌现 234宗好人好事
    • 从事出版物出租获证后 15 日内备案
    • 厨余垃圾利用好种出美味有机菜

    第08版:郁水物化

    • 里水非遗 展时代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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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社区视窗

文化市场篇——

从事出版物出租获证后 15 日内备案

2022年06月14日

    南海普法

    南海文化执法部门接到举报称,佛山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要求办理备案,即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半年后,该企业才办理出版物出租备案手续。文化执法部门核查了该企业用于出租业务的8种出版物,发现其中1种为盗版图书。

    执法部门认定该企业未按期办理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手续,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企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行为给予警告、没收盗版出版物6本的行政处罚。

    部门提醒:图书流转、互赠有助于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图书租借业务也成为近年来发行业、文化服务业的新风潮。但是,部分经营单位为了贪图便利拖延甚至不办理备案手续,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管。应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

    6月18日至6月19日,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区普法办联合举办文化市场主题微信学法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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