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垃圾城管及时处理

■城管在灭火。
市民:8月7日傍晚,江滨路七街江边附近有人焚烧垃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来电后,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座席员立即通知采集员前往现场核实,发现该处的确有人在焚烧垃圾,现场烟雾腾天,气味难闻。收到采集员的反馈后,中心座席员联系九江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告知其案件的位置、现场情况等信息。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找到了焚烧垃圾的位置,立即扑灭了现场的明火。座席员马上通知信息采集员到现场核查处理情况,再次确认现场明火已完全熄灭。
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过程中,会伴有浓浓的烟雾和灰尘,很容易造成呼吸管道的伤害。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露天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木柴、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呼吁各位市民,不要随意在街道、江边等公共地方露天焚烧垃圾,如市民有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电话81860239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