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作废声明 下列人员不再属于我司保险代理人,故其所持有加盖我司印章的《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及其执业证编号作废,且不得再以我司保险代理人名义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如仍以我司代理人身份开展保险业务,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与我司无关,但我司仍保留对相关人员的法律追究权利。特此声明!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