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醉驾驾驶资格被注销

■醉驾司机卢某接受酒精测试。(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通讯员/钟显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近日,南海公安持续加强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查获多名酒驾司机。其中一人的职业还是校车司机,他的校车驾驶资格将因此被注销。
11月1日凌晨零时许,喝得醉醺醺的卢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南海广佛路名都酒店路口路段时,与该路段上行驶的另外一辆摩托车发生轻微碰撞。事故发生后,卢某想到自己喝过酒,不敢停留立即开车离开,但没走多远就被对方追上,并报警处理。
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盐步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对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36mg/100ml。民警将卢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进一步检验酒精含量,最后确定为醉酒驾车。
卢某供述,其在10月31日晚21时许,和几个朋友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大排档吃宵夜,期间自己喝了大约4两白酒。午夜时分,大家各自回家,卢某心想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回家。
但喝高了的卢某根本搞不清方向,本想回广州,却驾车向反方向行驶来到了盐步,并发生了事故。被查获后的卢某后悔不已,称自己原本是广州荔湾某学校的校车司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换言之,卢某的校车驾驶资格将因此被注销,再也无法驾驶校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