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如何 申请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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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如何 申请医保待遇?
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因小病小痛需要到医院报到。此时,每年缴存的医疗保险就发挥作用了,那么,我们该如何申领医疗保险待遇呢?
若参保人因各种原因没在医院现场结算的,自出院之日起9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请分多种情形,以下列举其中一种:
申请资料
普通住院医疗待遇申领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门(急)诊抢救死亡的提供门(急)诊病历原件或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因医保系统问题等原因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须提供《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非即时结算登记表》。●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须提供《佛山市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就医审核表》。●在未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须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按市外未定级医院核报。●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肖莎莎
通讯员 梁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