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签这份“特别告知书”
4月4日,区住建水利局部门发布了关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关于防止违法违规建设和占用公共空间等重大风险的特别告知书》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主动、提前防范新建商品房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等工作上的积极作用,预防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保障购房人知情权,避免引发矛盾纠纷。现就有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中补充特别告知书等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宣传、销售商品房时,不得诱导购房人进行违法违规建设;
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时,要同时签订《关于防止违法违规建设和占用公共空间等重大风险的特别告知书》(详见附件),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备案存档。
2
区房产交易所
将上述告知书纳入相关合同模板及备案业务审核,从严把关。
通知附件特别提到市民在购房前:
1、务必详细清楚了解:拟购房屋(套间)的土地用途、规划功能、户型设计、权属范围和用途;
2、认真查阅: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的许可文件、规划方案和图纸;
3、有疑问应先行咨询:国土、规划、住建和城管等相关部门;
4、监督电话分别:86369912、86293339、81213135、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