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新闻网首页 南海 镇街 政策 文化 专题 直播 视觉南海 更多
  • 微信头条
  • 信息发布
  • 经济
  • 情报站
  • 音视频
  • 活动
  • 公告
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3年05月23日
  • 返回头版
  • 返回版面
  • 标题导航

    第A01版:要闻

    • 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8%
    • 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 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共同富裕格局
    • 全球规模最大燃料电池发电站落地南海丹灶
    • 南海再添四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南海组织业务培训班为宣传文化干部充电
    • 建筑之美 藏于光影之中
    • 南海推出高层次人才系列专属政务服务
    • 五大板块116个项目为城市提档升级

    第A02版:要闻

    • 城市蝶变“中心大沥”书写新答卷
    • 身份不复评 服务无差别

    第A03版:要闻

    • 建筑之美藏于光影之中

    第A04版:要闻

    • “后进”有“后劲” 新田成“心甜”

    第A05版:要闻

    • 大沥 10公里徒步等你来报名
    • 市民享音乐盛宴 玩转集装箱街区
    • 云浮白石超甜西瓜将迎丰收季
    • 畅叙桑梓情共谋新发展
    • 安全出口灯不亮违反消防法

    第A06版:要闻

    • 党建聚合力 企业添活力
    • 光明与文明同行 用心“电”亮南海
    • 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 11家食堂餐厅获得“营养健康场所”称号

    第A07版:教育

    • 涵盖五大内容 活动贯穿全年
    • 学生化身“小狮子” 表演采青好精彩
    • 市民捐赠 70年前小学毕业证书
    • 学生载歌载舞展现青春风采

    第A08版:天下

    • 广东:在学做结合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
    • 专网开通 经费“过河”团队携手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国家高新区南海高端装备智造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南海高端装备智造产业集聚区互通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佛北战新产业园南海西部片区建设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佛北战新产业园南海西部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 数字报首页
上一篇 下一篇

A08:天下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2023年05月23日

    南府〔2023〕59号

    为顺利实施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拟征收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集体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征收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集体土地用于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建设。

    二、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海区大沥镇广佛路以南,广茂铁路以北,东起黄岐立交,西至桂和路。合计2.0121公顷(用地红线图见附件1;涉及土地权属人见附件2)。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2.012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见附件2(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五、实施单位

    征收工作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详见附件3。

    七、公告期限

    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共30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沥镇人民政府(地址:大沥镇盐步直街1号原盐步办事处三楼,联系人:陈啟湛,电话:17725605243)。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作无意见。

    八、补偿登记

    (一)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在2023年7月19日前,持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沥镇人民政府(地址:大沥镇盐步直街1号原盐步办事处三楼,联系人:陈啟湛,电话:17725605243)办理补偿登记。

    (二)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情况按照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九、签订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协议,确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未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本府将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十、信息公开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向大沥镇人民政府(地址:大沥镇盐步直街1号原盐步办事处三楼,联系人:陈啟湛,电话:17725605243)索取土地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有关事项。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同步在项目用地所属社区、经济社的公示栏公示以及在如下网站公示:http://www.nanhai.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

    2.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土地现状调查表

    3.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东部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南海片区互通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相关附件内容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珠江时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rnh222@126.com 举报电话:0757-8121254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 邮编:528200 电话:0757-81212540 传真:0757-83873205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粤ICP备1709719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