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联鑫五金厂、佛山市兴铸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陈洪发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联鑫五金厂(下称“联鑫厂”)、佛山市兴铸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兴铸元公司”)与广东长兴管桩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长兴公司未履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6民终595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联鑫厂、兴铸元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粤0605执13539号,执行标的为:货款5211573元、违约金1042314.6元。
根据联鑫厂、兴铸元公司与陈洪发于2020年9月1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联鑫厂、兴铸元公司已将(2019)粤0605执13539号案件的全部权利义务(含利息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依法全部转让给陈洪发,陈洪发同意受让。现以公告方式通知长兴公司,请长兴公司立即向受让人陈洪发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备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联鑫五金厂已注销,原经营者:陈洪发;佛山市兴铸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注销,原法定代表人:陈日金。联系人:陈洪发
联系电话:13322840138
陈洪发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