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料“霸道”当事人清理还路
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对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当事人做出罚款处理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清运占道堆放物料。(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冬冬通讯员/廖欣怡)5月30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灯湖中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南六路2宗装修材料“霸道”行为,并对2名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当事人分别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灯湖中队执法人员在南六路巡查时,发现水韵尚都和东海花园之间道路上有一辆铲车和一辆泥头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堆放的建筑物料“霸占”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且未设置安全防护围挡,过路市民纷纷绕道而行,部分非机动车经过此处,不仅视线被遮挡,还要被迫更换车道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见此情况,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叫停施工。经询问调查得知,该铲车与泥头车司机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审批许可的情形下,为贪图便利,擅自将需要运走的装修材料随意堆放在门口人行道上。对此,执法队员明确告知当事人占道堆放建筑物料不仅违反城市道理管理相关规定,且给行人、车辆带来交通隐患。在给当事人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的同时,责令其立即清理占道堆放的物料。
现场,在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耐心教育下,当事人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帮助下,迅速将该处占道堆放物料清理,恢复道路通畅。
城市沿街商铺升级装修频繁,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需要办理临时性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手续;甚至有些商家心存侥幸,为紧跟工程进度,在明知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先施工后审批,造成了施工、物料堆放等占道“添堵”情况。接下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将持续强化巡查频次,严查各种占道行为,维护道路通畅,确保市民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