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召开“两违”整治工作会议
聚焦农村宅基地 向“两违”行为宣战

■村(社区)签订“两违”整治工作责任书。

■工作人员拆除农村宅基地违建房屋。
珠江时报讯(记者/陈志健通讯员/朱嘉泳摄影报道)11月20日,里水镇组织各相关单位、村(社区)、经济社等相关负责人共300多人召开“两违”整治工作会议,向“两违”行为宣战。里水将从组织管理、日常管控等多方面对村(社区)进行考核和管理,坚决打赢“两违”整治攻坚战,为里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最美岭南水乡贡献力量。
会议解读了《里水镇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方案》及相关村(社区)考核办法。《方案》明确了在建违法农村宅基地的处置办法以及待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在建违法农村宅基地为例,分为在建超出限高及在建未超出限高两种违法农村宅基地情况,对所有发现的在建超高违法农村宅基地,相关执法部门将立案查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如违建者未按要求整改,相关部门应采取强制整治措施。
会上部署了下阶段“两违”整治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两违”行为的危害性、整治的紧迫性,切实做到协调配合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长效管理要到位。接下来,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广泛开展“两违”整治政策的宣讲;要真抓实干,确保《里水镇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方案》落实见效;要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整改,推进“两违”专项治理工作;要疏堵结合,全面提升“两违”治理效果。
里水镇镇长麦满良针对里水目前“两违”情况频发、宅基地超高超面积抢建突出等问题,部署了下一步的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他要求,各单位、村(社区)、经济社相关负责人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认识到“两违”行为整治的必要性,认清“两违”概念,了解“两违”行为对村级工业园、安全生产、消防等的危害,必须清楚认识到“两违”行为已经到了全面彻底整治的时候。
“要迅速行动,在本月底前,各村(社区)、经济社要召开动员会,解读方案、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铁腕执法。”麦满良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对屡禁不止、顶风抢建的严重违法建设,要在法律上严加查办,党纪政纪上严加追究,不给任何违法建设行为以侥幸逃避的空间。
麦满良强调,“两违”整治还要强化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好头,做好示范引领,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问责,长效管理,抓好抓实,形成共识,共同打赢“两违”整治攻坚战。
会上,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黄卫斌代表政府与村(社区)签订“两违”整治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抓好抓实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在建违法农村宅基地怎么处置?
查治办对日常巡查及村(社区)上报的台账进行分类整理,按建筑是否超高及有无报备手续等分为两大类,区分处置,具体如下:
一在建超出限高的违法农村宅基地
对所有发现的在建超高违法农村宅基地,相关执法部门应立案查处,对违建者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整改至建筑总高度18.5米以下并按在建未超出限高的违法农村宅基地处置办法补办备案手续,如违建者未按要求整改,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强制整治措施:
●立即采取查封、围蔽施工现场,暂停供电供水,拆除提升架等强制措施,阻断违法建设行为。
●查治及执法部门向镇供电供水部门发送存量用户清单,并且向供电供水部门书面发出协助执行销户通知书(或暂拆通知书),供电供水部门对名单内的存量用户暂停水电服务使用资格。
●作为出租屋使用的,不予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已办理的要予以取缔,清理相关出租行为,暂停办理违建租户暂住证等业务。
●向南海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通报违法农村宅基地查处名单,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禁止为名单内的项目出售、供应预拌混凝土,加强村(社区)闸口管控,禁止违规出售、供应预拌混凝土的运输车辆、输送泵车及人员进入,对区外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相关部门加强设卡查处。
●对于屡劝不停、拒不整改的违建业主,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违建重点整治对象约谈会议,阐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警示约谈,查治部门定期向公众曝光超高建筑相关信息。
●定期将超高建筑业主信息向公众曝光并申请诚信链条黑名单处理,违建者将受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积分入户入学受限等惩罚。
●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相关执法部门应按计划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并对违建当事人追缴强制拆除相关费用。
二在建未超出限高的违法农村宅基地
对在建未超出限高的违法农村宅基地按是否取得土地证及办理报备手续等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有土地证或超出土地证范围建设、但未办理报备手续的情形。按现状到所属村(社区)补办农村宅基地建房备案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建设(不含禁建区)。
●无土地证的情形。属于经济社成员,村(社区)属地无产权纠纷,无法补办用地手续的,到所属村(社区)补办备案手续方可继续建设(不含禁建区)。
●有报备手续但未按报备方案施工的情形。由建设主管部门督促业主按现状补办建房备案后方可继续建设,否则将强制拆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