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员被罚“举牌”
里水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驾驶员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罚“举牌”。

■里水镇7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
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邓施恩通讯员/关务安摄影报道)连日来,里水、和顺交警中队在镇内多个地点设卡查车,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超载、逆行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让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更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民警还现场用罚“举牌”、罚抄写等形式,对情节轻微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教育,进一步加强宣传。
在沙涌牌坊的执勤点,不到10分钟,执勤人员已查处4宗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这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中,有的未佩戴头盔,有的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有的甚至1辆电动自行车搭载4人。交警对这些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要求他们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经过交警的教育后,纷纷表示会立即纠正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举交通安全宣传牌让我印象深刻,我再也不敢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了。”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说,被罚抄有关未佩戴头盔的危害和相应法律依据后,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以后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而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柯先生也表示,接下来,他会尽快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手续,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这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查处各类未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重点整治不戴头盔、超载、非法加装遮阳伞以及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教育与处罚。”里水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梁永昌呼吁广大电动驾驶员和非机动车主,要遵守交通规则,并做好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出行。
此外,里水、和顺交警中队民警还在主要交通路口驻守,向路人和过往车主派发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单张,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据了解,佛山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将延长至9月30日,里水镇共有7个上牌网点,还没为“爱车”上牌的市民,请尽快前往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