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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费用,将在本学期结束前清退
疫情期间,学生停课时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退吗?什么时候退减?
针对家长的疑问,近日,市教育部门重新明确,学生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将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有市民建议,对于民办学校本学期的学费应该适当的按一定比例退回消费者。由于在家上网课占整个学期一半以上,学生在家,对家长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特别是小学阶段,需要各种请假陪课,而且民办学校本来拥有的校园环境、硬件设施、教学方式等方面优越性,在网课期间无法体现出来,效果跟公办学校差不多。
针对市民的疑问,佛山市教育部门答复说,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
具体计退办法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在幼儿园方面,佛山市教育部门表示,如确定不再留园保育(退学)的,家长可前往幼儿园办理相关退学手续,幼儿园应予以受理并作全额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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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佛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新调整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近日发布。通知称,今年7月1日起,将对佛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等进行调整。
新制定的实施办法政策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
1、调整个人缴费档次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城乡居保”)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4800元11个档次。
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月进行缴费。
2、调整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9个月标准发放丧葬补助费。
3、明确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方式按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提高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每年待省提出该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后,我市原则上按省调升金额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
如有疑问,可拨打佛山政务通咨询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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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小学暑假时间定了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暑假时间安排事宜如下:
一、2020年中小学春季学期于7月18日结束,于7月19日起放暑假。
二、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每个周末可调课1天,其他年级周末不得调课。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校不安排教学活动。
三、各区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活动,有序组织教学内容,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四、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