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最高可提公积金超6万元/年
近日,佛山市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根据通知,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租房最高可提取超6万元/年,无房最高可提取6930元/年。
每最人高每提月取5040元
具体来说,本年度内,佛山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40元,每年60480元。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七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在本市内租房、无房;四是离退休;五是出境定居;六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七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相关提取手续,具体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或者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回复“提取”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