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恶之花” 种一株也犯法!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广大农民朋友都在忙着春耕播种,有些美丽而邪恶的种子也在此刻生根发芽,它就是“恶之花”——罂粟,毒品原植物之一。本期家书将带大家认识一下三大毒品原植物之一的罂粟。
案例
2020年5月13日西乡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被告人张某某的田地里种植有罂粟,并提交了2株疑似罂粟植株。
民警在张某某的菜地里发现种植有一绺疑似罂粟植株。经现场铲除、清点,种植的疑似罂粟植株共计758株,并依法予以提取。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西乡县公安局送检的植物样品和现场照片中相关植物的物种名称为罂粟。
西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依法认定被告人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什么是罂粟
特征
罂粟茎部高度为30cm~80cm,具有很多分枝,上面有伸展的粗糙小毛。叶片互生,为羽状深裂,两面都分布有粗糙的毛。花蕾呈现卵球形,有4片花瓣,颜色以白色或红色最为常见。蒴果球形或长圆状椭圆形,无毛,成熟时褐色。
症状及副作用
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容易成瘾,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管理及处罚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种。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警方鼓励广大市民对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揭发。南海区举报电话:19927788747 刘警官 。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杨慧 通讯员 刘湘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