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平”用气一租户被罚

南海普法

■案情简介
某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当地一出租屋用户刘某使用燃气时倒卧气瓶。经询问调查,刘某表示,是为了使气瓶瓶底的气体充分燃烧,所以将其倒卧在地上,以达到省钱目的,倒卧气瓶使用次数达到5次。
刘某在燃气使用过程中卧倒气瓶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某城管局责令刘某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部门说法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部分经营户和居民遇到钢瓶液化石油气快没有了,都喜欢去摇一摇,甚至把整个钢瓶卧倒,觉得里面的“气”跟牙膏一样,摇一摇、晃一晃,多多少少还能“流”出来一点,其实这样的做法非常危险。因为煤气罐内的天然气呈液态形式,躺着放置容易漏气,而且在使用时横卧的液化气罐会很有可能因为受热不均而引发爆炸,造成安全事故。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在使用液化气罐过程中,除了不能用力摇晃和倾倒、摔砸,也不能在阳光下长时间直接暴晒,更不能放在热源附近,比如暖气包、火炉边、火墙周围等,否则就会有爆炸的危险。一个液化气罐最多只能用15年,要定期检查自家使用的液化气罐是否超期服役,如果过期,应当毫不犹豫地将其淘汰,消除危险。购买液化气罐要到正规场所,千万不能贪便宜买“翻新罐”。液化气安全无小事,点滴细节要记心间。
整理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
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