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药物残留 让市民放心吃海鲜
桂城市监所规范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执法人员检查索票索证落实情况。
珠江时报讯记者严佳瑶通讯员颜娟霞邝晓慧摄影报道近日,桂城市场监管所开展“秋猎”专项整治,针对7项重点品种水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开展攻坚治理。
桂城市场监管所全面开展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整治行动,对辖区30家农贸市场的水产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
行动主要检查水产品经营户落实索票索证工作的情况,包括查看进货查验记录、水产品进货凭证和票证公示等,核查市场开办方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管理,是否存在允许未提供进货凭证或凭证信息不全的水产品入场销售的行为。
经检查,部分经营户的安全意识仍较薄弱。桂城市场监管所对未依照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或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的部分水产经营户立案查处。现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限时完成整改,并强调将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全闭环”。同时强化风险监测,加大水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对鲫鱼、鲈鱼等水产品的氯霉素、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违禁药物和添加剂项目进行检测。6月以来,共抽检44批次,结果全部合格。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意识,桂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农贸市场开办方召开水产品专项监管工作会议,解读上级文件精神,督促其加强场内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把好水产品入场关。并强调要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入场的水产品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在溯源系统中上传相关票证,做好票证公示,规范入市销售者日常经营行为。
此外,执法人员更深入各个农贸市场,对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开展集中培训超20场,细致讲解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
桂城市场监管所告诫广大水产品经营者:要严格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要积极向供货商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若遇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