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超标一企业被罚2.5万


南海普法
■案情简介
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噪声扰民多次受到附近居民的投诉,经监测该企业生产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为65dB(A)、夜间噪声排放值为57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的昼间排放限值为60dB(A),夜间排放限值为50dB(A))。该企业积极整改,并申请公开道歉,生态环境部门最终依法对其罚款25000元。
■部门说法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提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上述案例中某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其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限制分为60dB(A)、50dB(A),该公司已构成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事实,因此应受到行政处罚。
■信息推送
8月17至18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南海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国生态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微信学法大赛活动。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