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质量不合格或面临货值金额50%以上罚款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2年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显示,62款产品不合格,仅标识不合格达48款。实物质量不合格14款,占抽检总数的2.9%。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已将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进一步组织对产品的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服被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例如纤维含量是纺织品的主要性能指标,直接决定了服装面料品质。耐摩擦色牢度决定了服装的耐用性。学校和家长在选择校服供应方时要加强审核把关,可重点关注上述指标,防止不合格产品鱼目混珠、滥竽充数。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