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空中建连廊 两次责改终自拆

■违建“空中连廊”自拆前。(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世聪通讯员/朱国滨)12月16日,记者从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罗村中队(下称“罗村执法中队”)获悉,位于新光源产业基地某企业违建的“空中连廊”已完成自拆,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11月17日,罗村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光源产业基地两座厂房之间,多了4层钢结构建筑物,宛如“空中连廊”。“连廊”下方是一条通道,“连廊”最低处距离地面约15米,单层建筑物面积约200平方米。
执法人员随后联系涉事企业负责人,派发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规划、报建材料。经查验核实,涉事钢结构建筑物未在规划、报建材料中审批,属于违法构筑物。考虑到该违建物位于高层,施工、监管不当容易造成安全事故,11月21日,罗村执法中队发出第一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涉事企业马上停工并自行拆除违建物。
12月上旬,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仍未整改,于是在12月12日发出第二次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该企业仍不整改,还继续对“空中连廊”进行加建。
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实行查封,对施工材料和一台重型起吊机进行就地现行保存。同时对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法制教育、阐明利害,该名企业负责人意识到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承诺将尽快自行拆除。
12月16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空中连廊”已被企业自行拆除完毕,共拆除4层,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