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搭设拱门彩旗 市场方被责令整改
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丁当通讯员/梁铭钊)为了吸引顾客,商家在市场前私设拱门,并在道路两边插满彩旗……这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给行人或车辆带来影响。11月7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映月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某市场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当天上午,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映月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某市场前设有2个充气拱门,周边插满彩旗。拱门和彩旗随风飘摇,不仅遮挡视线,还随时有倾倒风险,影响路过的行人和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到市场内调查了解。原来,该市场升级改造后于11月6日重新开业,为吸引顾客,市场经营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周边插上彩旗并设置拱门。执法人员当即对市场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责令其立即撤走彩旗和拱门,并出具《询问调查通知书》,待作下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擅自设置充气拱门、插设彩旗、拉挂横幅、张贴小广告等情形时有发生,这些行为看似平常,但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
一直以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坚持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及时整治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的行为。同时,不断强化普法悉法,引导商家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要求,杜绝乱拉挂、乱张贴等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