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团队落户狮山 最高可获 500万元镇级配套奖励
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即日起至4月30日接受申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马一右通讯员/狮宣)即日起至4月30日,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接受申报。其中,狮山镇大力扶持工商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狮山镇的南海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团队,镇级配套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据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2021年,狮山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665家,约占全区41.2%;高新技术企业1226家,约占全区41%;拥有各类创新平台20个,约占全区45%;累计引入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人才团队)115个,约占全区比例超过40%。
作为制造业大镇、强镇,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4月8日,狮山镇2022年人才工作会议指出,人才工作在狮山镇坚定扛起“两业”融合大旗,为南海将制造业推向中高端的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狮山镇积极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广聚英才、诚意留才,将靶向扶持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重点发挥中高端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对“两高四新”人才团队和各级科创平台的引进与支持。
这是对3月底狮山镇出台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深入推进落实。该办法提出十大类别扶持政策,其中第十类就是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
即日起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都可以申报该项扶持资金。奖励对象包括:“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并已获得南海区级配套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并已获得区级扶持的创业项目;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化创新团队项目或佛山市科技局评定的同类人才团队创业项目。该办法要求,项目团队的项目实施单位工商注册地及项目主要实施地须位于狮山镇,项目实施单位是接受该办法扶持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对象如申请狮山镇配套资金的,需于今年9月30日前到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逾期未申请备案登记的将视为自行放弃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第十类扶持(人才团队配套资金或租金补贴)的扶持资格。备案登记工作完成后,狮山镇将对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考评等方式综合审核。通过审核后需与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签订资金配套合同。资金配套合同签订的相关事项会另行通知。
@狮山创新创业团队专属你的扶持政策来了!
●对南海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团队,狮山镇按其所获得南海区的资助资金的1:1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的配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化创业团队资助管理工作办法》认定的A类、B类或C类创业团队,承租狮山镇合法合规的产业载体、厂房,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给予三年(分别按10元/平方米/月、8元/平方米/月、6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按照区级扶持经费的1:1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