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珠江流域禁渔
珠江时报讯(记者/梁慧恩)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佛山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佛山市辖区西江、北江等所有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等通江河流区域实施全面禁渔。
据了解,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市农业农村局提醒,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珠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佛山将加大禁渔期制度宣传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涉刑人士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