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当前,市民对托幼服务的需求日益高涨。 珠江时报记者/戚伟雄摄
今年将选两所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招收2至3岁的幼儿;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珠江时报记者从南海区卫生健康局获悉,南海区日前已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2021年南海区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途径,规范现有机构,全区最少建成1家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创建试点;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3年南海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落实产假待遇创造婴幼儿照护便利条件
《实施细则》提出,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加强劳动监督检查,保障已婚育龄妇女在孕期、产假期间的待遇。倡导母乳喂养及未满1岁婴幼儿在家庭中照护。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延长哺乳时间等积极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和单位内部母婴设施建设,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此外,南海将通过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系列措施,强化优生优育服务。
同时,还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国民营养计划的衔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型的科学育儿项目工作,倡导各镇(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居)委会建立示范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
新改扩建服务机构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
《实施细则》也提到,鼓励支持提供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加大对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保障。
根据要求,各镇(街道)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参照配建教育设施的做法,按照不低于5.5托位/千人的标准,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或已有设施但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在2023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及儿童活动园地、人口文化中心等场地进行改造,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鼓励在社区、产业聚集区域、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加大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
同时,南海区还将加大托幼资源的统筹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各镇(街道)在新规划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班。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可享有学前教育方面的扶持政策。
《实施细则》清晰罗列了各时间节点的目标,从长期目标来看,到2023年南海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各镇(街道)建成1家以上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举办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到2025年持续推进机构与家庭、单位、村(居)委会的有效融合,每个村(居)委会或相邻村(居)委会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或临时托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均开设托班;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不少于5.5托位/千人,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文/珠江时报记者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