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11月委托佛山市墺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
建设项目选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在建的宏宇珑裕商业中心)以北、原中凯广场以南、现状灯湖公园北区(融津路)以东,在建的千晖广场北侧绿地以西;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地下式水质净化厂,占地面积约30215.4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0.0万m3/d,包括新建污水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绿化景观及生产辅助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地面约90%可作为开放式公园等绿地用途。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c/tzgg/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c/tzgg/三、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处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及周围的民众和团体。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有宝贵的意见或建议,请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且规范填写,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邮编:528200
联系人/联系方式:梁工/0757-86773937邮箱:417299223@qq.com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市墺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C栋B座5楼之一邮编:528200
联系人/联系方式:马工/0757-86235732联系邮箱:1043670672@qq.com六、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众参与信息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4日。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