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兑换礼物?商家在“套路”你
西樵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警惕打着“免费”旗号的活动

近日,多名市民投诉反映前段时间途经一家手机店,听信商家查手机积分免费兑换礼物活动,结果被“套路”了。
原来,手机店店员在查询市民手机积分后,宣称市民获得资格参与活动,市民只需支付58元查询服务费,可免费兑换一台价值3999元的手机。待市民支付费用后,店员表示手机需预存3999元话费进行激活,相当于免费获赠新手机,并告知每三个月返还300元的话费,并要求市民必须使用新手机,使用时必须绑定本人手机卡,不得转售,2年内手机号码不得欠费。此外,店员将在每月5、15、25日电话询问市民手机使用情况,如市民没有接听需付违约金350元/次的规定。若不交服务费,店员表示如需继续兑换礼物需交服务费。市民当场拒绝交服务费、预存话费等,认为商家诱导消费,且兑换的手机均是库存机,要求商户解绑和退款,但店员则表示市民已签协议,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拒绝解绑和退款。经西樵消委会协调处理后,商户为市民办理了解绑和退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西樵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手机店隐瞒消费过程的真实内容并将协议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是一种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需警惕打着“免费”旗号的活动,遇到查询类活动需商家提供查询协议,确认清楚才签字,并及时保存相关票据,以便维权。如遇商家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
整理/何泳谊供稿 陈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