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临时及医疗困难可申请救助
市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怎么办?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里水镇制定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相关机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救助。
临时救助
(一)申请条件
1、临时救助对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为本市户籍居民及持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2、救助条件:支出型救助对象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本辖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其应负担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超过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的30%。
(二)申请流程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医疗救助
(一)享受对象:具有里水镇常住人口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合同),患有特殊病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困难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及以下。
(二)特殊病种指肾透析、肾移植、癌症、肝移植、白血病等治疗费用高昂的病种。
(三)审批程序
1、具有本地户籍在村居申请,村居和所属片区社工入户调查,审批通过公示结束交慈善会秘书处核查。
2、外来务工人员由总工会递交申请。
(四)救助标准:申请人提供的一年内住院或门诊医治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村(居)报销及其他保险机构理赔等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计算方式为:住院部分70%,门诊部分30%,最高资助8000元。12个月内只能个人申请一次。
咨询电话:8566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