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请关小音量!
里水多部门联动开展噪音专项整治

■干净整洁的富寿园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执法人员劝喻市民调小音响音量。

■居民在富寿园跳广场舞。

晚上去过梦里水乡景区富寿园的市民都有一个感受,原本应该清静幽雅的公园,如今却是高音喇叭声不绝于耳。而公园噪音的主要源头就是那些用于唱歌、跳舞的高音喇叭。
针对富寿园噪音扰民屡禁不止,学生中高考又临近,各种噪音举报不断攀升的情况,里水镇对富寿园、里水第一城广场的噪音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里水开展噪音专项整治
5月27日20时,正是华灯初上,超百平方米的富寿园白眉拳广场已被跳舞的人群“占据”了,随着喧嚣动感的音乐响起,舞者三三两两开始活动,与一旁宁静整洁的里水河形成了鲜明对比。路过散步的市民纷纷加快脚步,寻找安静休闲的地方。
“请关小你们的音量,我们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噪声扰民,请你们配合工作。”当晚,由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里水派出所、里水旅游开发集团等多个职能单位及属地社区人员组成的整治小组对富寿园的噪音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第一站就是白眉拳广场。
执法人员对跳舞队伍的音响、线路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队伍不仅用超大音量音响,还涉嫌偷用公共电箱的电,执法人员强调,会进一步调查,如果发现偷用公共电,将依法惩处。
随着执法人员的步伐,接连几处音量过大的唱歌、跳舞队伍被处理。现场可见,富寿园聚集了不少练歌、跳舞的队伍。有些队伍的歌曲音量放得比较小声,一般要走近才能听见;不过有的队伍还带了音箱、扩音器等设备,声音较大。记者拿出手机测量音量,普遍超过了70分贝。
整治行动持续到21时左右,本次联合
整治行动由多部门联动,负责在晚间、节假日等游人集中的时段开展全覆盖驻点步行巡查,及时纠正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接下来会开展整治和巡查值守,还将探索制定富寿园管理公约,划定功能区域,合理分散人流,对音响器材规范使用,协调成立广场唱歌自治管理组织等。
音量过大市民频繁投诉
“跳一跳,十年少”,唱歌、跳舞不仅可以愉悦身心、锻炼身体,还给许多中老年人带来乐趣。但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也引发了许多矛盾。长久以来,富寿园、里水第一城广场等地高音唱歌、噪音扰民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投诉频次不断上升。
“前段时间由于要上网课,孩子受影响比较大,就有人向执法部门投诉过,那几天情况有所缓解,但后来又继续如此。”附近小区的住户李女士说。
“下午3时左右就有人唱歌了,到4时30分左右才会结束。”小区居民张先生说,周末有时候想下午休息一下,或者孩子需要做作业,就会受到影响。
“我家孩子做作业看书都受到影响,不得已我给他买了耳塞抵挡噪音,但学习效果大打折扣,效率很低,这周围本来也有学校,家里有小孩的住户比较多,最近暑假也快到了,也快到高考、中考时期,很多时候孩子需要在家学习,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改善。”市民陈女士说。
还有住户说,他们也曾经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相关部门立刻来人进行劝阻,但过后收效甚微,执法人员走了之后,他们又继续开始唱歌、跳舞。
对于附近群众的抱怨,老人们也表示有话要说。“我们大多都是退休老人或独居老人,孩子不在身边,只能出来寻找伙伴共同玩耍。”老人们表示,这里空气比较好,地势开阔,本来就是休闲的地方,又刚好有个
长廊可供休息,退休后没有其他的业余爱好,只有来广场上和伙伴们唱唱歌打发一下时间,抒发一下情感。
有的跳舞阿姨也很无奈,有时候因为跳舞的人多,音量太小有些人又听不见,而且有时候还有其他人在旁边进行表演,双方的声音交错在一起,难免变成噪音。
附近小区的住户石先生说,他认为老年人有业余爱好无可厚非,这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理解,但音量过大造成了周边居民的困扰,就多了一些矛盾。他觉得,如果音量不大,不开扩音器等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近期也是中高考“禁噪”期间,希望双方互相理解,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周边社区等可否完善相应配套措施,让老年人有更多的休闲选择,市民们也有更好的休息空间。
里水数字城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富寿园早上约有六个群体在这跳广场舞、太极、健身操、唱歌等,人数超百人。晚上同样有超过百人在此跳广场舞和唱歌,聚集的音量非常大。
据里水数字城管中心提供数据显示,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富寿园累计接到噪音扰民投诉87宗,从投诉时段看,上午投诉33宗,下午投诉19宗,晚上投诉35宗,投诉集中时间为7时30分左右、9时到10时、14时到16时、19时到21时,投诉地点多为白眉拳广场、情浓桥脚等位置。全部投诉均已处理完毕。
噪音扰民可被依法处置
富寿园地处梦里水乡景区,噪音投诉问题突出,且临近学校及居民区,对周边师生及居民影响较大,考期临近,更需控制活动音量,共同营造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整治小组也反复强调,不是不给市民唱歌跳舞,只是音量确实需要调小至合理区间。那该如何满足市民休闲娱乐需求,又可让公园回归安静整洁的环境呢?
里水镇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外,更重要的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例如,当前计划探索制定富寿园管理公约,包括市容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文娱活动守则等,通过媒体宣传、印发宣传单张、设置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园内活动市民遵章守法的意识。
同时,还考虑提升硬件设施,根据公园实
际情况,选取远离居民区域,划设文娱活动区并规定使用时间,对进场活动人员如需使用外放音响的,需将声波分贝值控制在限值内,降低对周边住户影响,而违反规定者将被依法处置。
依法处置并非一纸空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利用全民健身活动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
在秩序下追求幸福,在规则下享受自由
公园广场舞和唱歌噪音扰民,折射出生态文明意识与公民健身之间的冲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分析社区居民与广场舞参与者的冲突及成因,致力于解决双方冲突,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之
一。
一方面,是中老年人需要情感寄托和休闲健身,这样的休闲方式值得鼓励和理解;另一方面,在外的打工人回到家只想好好休息却被噪音持续“轰炸”,没有良好的休息环境,两者就成了矛盾。
作为管理方的政府部门,首先应平衡居民免受噪音干扰的权益和居民健身的权益,强调依法保障权利,依法惩处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可以考虑对有些活动区域的广场舞团队建立文明公约,对活动时间加以限制和约束。其次,要摒弃“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坚持“在秩序下追求幸福,在规则下享受自由”的正确观念。
一定程度上,公益健身场地的紧缺成为
广场舞扰民的根源。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和规划者重视健身人群的需求,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开辟更多的公共娱乐设施和文化广场供有相应需求的市民使用。不仅要多方面多渠道在居住范围内“挖潜”,让广场舞有更大的活动空间。更要在规划建设广场和公园、社区公共健身设施时,考虑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特色,以及这些运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及噪音扰民等因素,将这些设施空间进行更科学的匹配,适当安排一些与居住区有一定距离但较便利的活动场地。
健康与和谐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尺,也是广场舞的项目特征和内在“美感”的体现。广场舞作为社区健身的重要方式,具有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在目前空间有限,健身以及隔音设施不足,市民投诉多的情况下,当个人利益干扰到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时,这些行为主体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制和纠偏,并根据情况适当“让渡”自己的利益,以达到“舞照跳,不扰民”的效果。
文/图珠江时报记者陈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