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违规钓鱼被罚 500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朱明菲通讯员/刘颖君)适当钓鱼有益身心健康,但在水源保护区垂钓,将会受到处罚。近日,由九江镇河长办、生态监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来到西江铜鼓滩段,劝导和劝退“野泳”“野钓”等各类违反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4人因在靠近水厂区域的堤坝垂钓,被执法人员依法处罚500元,同时暂扣钓竿、渔网等钓具一批。
据了解,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组织进行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下阶段,九江镇将继续开展定期执法和突击检查,重拳治理各类违反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强执法引导市民提高保护水资源安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