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借读生7月 31日前完成录取公示
2020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宣讲会召开

■2020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签订仪式。
珠江时报讯(记者/沈芝强通讯员/施玉辉摄影报道)6月3日,2020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宣讲暨招生工作纪律教育大会在镇政府举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辖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各村(居)书记及教育专干等参加会议。
会上,九江镇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等政策进行扼要解读。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户籍生招生政策与往年大致相同,将在7月7日前完成录取公示。该负责人还结合九江近年来政策性借读生的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政策性借读生的社会保险费必须在同一区内购买,且在九江镇内居住满5年以上,将在7月31日前完成录取公示。
九江镇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还特别说明,受疫情影响,社会保险费和在九江居住计算时间调整至2015年1月起算,2020年1月至4月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也视为有效。另外,该局有关负责人还重点对购房不作政策性借读条件(非户籍需入户或参加积分入学)进行解读,表示购房申请政策性借读生的政策从2020年开始已全面取消,但购房从2020年开始纳入积分入学,购房1平方米积1分,最高可积144分 2,“假如你买100m,你就有100分,假如你买150m2,也只能得144分。”
“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是6月1日—6月12日;7月24日公示积分分数;8月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和片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市民8月初填报志愿学校,8月中旬将公示录取名单。”该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报读小学一年级有一前提,就是要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曾入读的适龄儿童。
“各办局、各村(居)要重视招生工作,相互配合做好审查。”九江镇党委委员邓伟航表示,希望大家务必做好自身工作,确保招生有序进行。邓伟航还透露,未来3至5年,九江将把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着力解决学生中午在校就餐问题,同时确保农村学生享受到更多教育资源,擦亮九江教育强镇品牌。
当日还举行2020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签订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