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篇——
疏散通道堆垃圾三家企业被重罚

南海普法
案例简介
消防执法人员对一栋四层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底层经营的制衣企业,长期在该楼的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导致楼梯堵塞严重,后来该制衣企业直接把二层的安全出口也锁上了。在第三层经营的制衣企业见状也效仿,在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在四层经营的企业觉得反正楼梯不能通行,干脆在四楼的楼梯间内摆放工作台,扩大生产场所面积。
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三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三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各处7000元罚款。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责令单位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三家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占用疏散通道,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消防大队的处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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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