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游戏
◎灯湖小学411班丘雨彤(指导老师:黄思韵)
这个游戏是我发明的,取材于电子游戏《保护萝卜》。我给它起的名字叫“萝卜、小偷和官兵”。
这个游戏至少需要2至3个人一起玩。—个人当“小偷”,—个人当“官兵”,另一个人当“萝卜”。“小偷”要偷到“萝卜”,而“官兵”则要阻止“小偷”,保护“萝卜”。玩的时候,在地上画一条线,当“护城河”,“官兵”只能在“护城河”内活动。
有一次,我和表妹一起玩这个游戏。我当“官兵”,她当“小偷”,一个布娃娃当“萝卜”。我站在“护城河”边,死死地盯着对面“小偷”的一举一动。“小偷”的眼珠转了转,思考着。
“3、2、1,开始!”我大声宣布。“小偷”快步向左边跑去,我也立马追了过去。谁知,她向左边跑了一会儿又突然右转,向“萝卜”跑去。不好,是调虎离山计!我连忙转身往回跑,可已经为时已晚,“小偷”早已越过“护城河”,把“萝卜”偷走了。喉,我可真是个不称职的“官兵”。
虽然这次我输了,但我俩依然很开心。我也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游戏再改造一下,让它更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