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职业中毒易发 注意防范
桂城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系统申报督查工作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冬冬通讯员/罗建贞)近日,桂城卫健办联合桂城卫监站到部分重点社区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系统申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等。
冬季是化学性职业中毒高发多发季节。每到冬季,化工、冶金、制药以及电子、皮革、玩具、工艺品、家具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为防风防寒,长时间紧闭门窗,停止使用通风设施,致使有害气体蓄积,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升高,极易发生有机溶剂、急慢性职业中毒等情况。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需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如危害严重企业需每3年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桂城卫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悲剧发生,存在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的企业和作业人员应加强冬季安全防护。用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力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职工健康,落实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确保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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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职业中毒主要原因
1、企业为防风防寒,紧闭门窗作业;
2、企业处于生产淡季,订单量少,车间未启动通风排风设施,导致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
3、临近年底,企业突击生产,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化学品容器未密闭存放或使用后未及时盖好盖子;
4、作业人员完成工作后,洗澡、洗手和换洗衣物的频率低,有毒物质通过污染皮肤或衣物进入人体;
5、企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结合季节特点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整改。
B
职业中毒防范措施
1、企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选用有机溶剂。必须了解所用化学品的成分及其职业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标识的“三无”原辅材料以及外资企业使用的自己国内带来的所谓“保密”配方的各种清洗剂。
2、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抽风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定期检测维修;有毒有害工种要与无毒无害工种隔离;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安装报警装置,确保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加强个体防护,督促劳动者佩戴有效的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
4、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企业应制定职业健康防护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5、采用煤炉取暖的作业场所值班人员,需警惕一氧化碳气体的蓄积引发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尤其提醒夜间值班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取暖,尽量避免煤炉燃烧取暖。
6、相关企业应为工人提供温暖舒适的洗浴设施,而工人也要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勤换衣物、勤洗澡,预防有毒物质经过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中毒。
7、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或职业性损害,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
8、各类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急救用品。不得在无防尘防毒设施的条件下,将有尘毒危害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外包、扩散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员工有不适情况,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