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篇——
学生上网求资助 却被引诱卖机密

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2012年,某航海学校学生徐某考入某重点大学,但囿于家庭条件困难便想到在网上发帖寻求学费资助。不久,自称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的“MissQ”回帖,询问其就读院校、专业等信息,并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很快,徐某就收到两千元汇款,但“MissQ”随即提出希望徐某帮忙搜集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作为资助学费的回报。徐某爽快答应,但未能在航海学校图书馆找到相关资料便作罢。其后,徐某又主动联系“MissQ”,对方向他提供一份“田野调研员”的兼职,月薪两千元,主要负责到附近的军港码头和造船厂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同时记录在修船舰的情况,并提供标有船舰方位标识的电子地图文档。案发后,徐某承认自己做“调研员”不久就意识到对方是搜集我国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但利诱当前,难以拒绝。2013年,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点评: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开始针对学生群体实施大规模网络策反活动,学生涉世未深,防范心理不强,加之经常活跃在网络和社交平台,很容易成为境外势力锁定的目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惯以金钱诱使学生参与情报搜集、分析和传递。多数学生在网上求职或网聊过程中被境外间谍盯上,最初提供信息时可能并不知情,但部分人在觉察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仍因贪利而持续配合,直至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理。
《刑法》第431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案警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刺探、窃密、间谍等活动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发生。只有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增强防间保密意识,不为金钱所诱惑,不被贪欲所控制,坚守底线,才能远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布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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