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哇潮饮”是毒品,不要尝试!
南海法院直播审理两起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与这些毒品有关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网红饮料“咔哇潮饮”非但不“潮”,还可能出现成瘾现象;“冰毒”看似如冰纯洁,却是让人上瘾、暴力,甚至致死的“魔鬼”。
国际禁毒日前夕,南海法院连续公开开庭审理并直播了2起涉毒案件,以案释法,深刻阐释吸食毒品的危害以及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以案说法
网红饮料含毒品 一人贩卖被起诉
2020年12月24日下午,李某乘坐陈某强的汽车去到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滘边村某公寓楼下向被告人陈某华购买毒品饮料(俗称咔哇潮饮,又叫“水仔”)。
现场,陈某华将装有4瓶毒品饮料的一个黑色塑料袋交给李某,李某通过微信向陈某华支付100元毒资。李某、陈某强在车内各喝了一瓶毒品饮料,期间陈某华将一袋毒品饮料放进周某的小汽车尾箱。
随后,周某搭载陈某华、林某,李某搭载陈某强,一起前往黄岐某沐足休闲会所沐足,后被民警查获。此后,民警在会所A房起获一瓶毒品饮料,在会所B房起获一个饮料空瓶,在周某的小汽车尾箱内起获6瓶毒品饮料,在陈某强的小汽车副驾驶位起获2瓶毒品饮料及一个饮料空瓶。同时,民警还在陈某华、林某住处起获12个饮料空瓶和70个纸袋。民警依法扣押上述人员的手机及上述涉案物品。
经称量和抽样鉴定,在周某汽车查获的6瓶毒品饮料净重1280.8克,在会所A房起获的1瓶毒品饮料净重123.2克,在陈某强小汽车查获的2瓶毒品饮料净重484.9克,上述物品的样本均检出γ-羟基丁酸成分。
2020年12月26日,陈某华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21年1月28日被批捕。2021年6月23日,南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案件将择日宣判。
什么是γ-羟基丁酸?
本案中所涉的γ-羟基丁酸,俗称液态“快乐丸”“神仙水”等,属于我国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吸食γ-羟基丁酸类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服用后会严重伤害肝脏、暂时性记忆丧失,同时也会出现幻迷。
普法小知识
目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将γ-羟基丁酸类毒品纳入了需要定罪科刑的毒品范围。且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因此,无论是传统毒品还是新型毒品,一旦涉罪,均将依法受到严惩。
以案说法
男子因贩毒被判刑 出狱又非法持有毒品
2020年10月19日16时许,一不知名的男子(在逃)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盛街路段附近将一小袋黑色塑料袋包装的物品交给被告人吴某后自行离开。
在黄岐东盛街路口路段,民警对吴某进行检查,从其身上搜出一装有白色晶体粉末的透明塑料袋,另起获现金203元、1把弹簧刀、1部手机,上述物品全部扣押。
经称量,起获的白色晶体粉末净重22.96克。经鉴定,起获的疑似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新型毒品“冰毒”;该弹簧刀属管制刀具。
2021年2月1日,吴某因涉嫌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被依法逮捕。经查,吴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0年5月9日刑满释放。
2021年4月20日,南海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6月24日,南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案件将择日宣判。
什么是甲基苯丙胺?
甲基苯丙胺碱纯品为无色、透明。常见的固体是甲基苯丙胺盐酸盐,为无色透明结晶体,形似冰,所以又名“冰毒”。长期滥用“冰毒”严重者,出现精神错乱、焦虑、烦躁、幻觉状态;思维方面发展为偏执观念或妄想,在妄想支配下滥用者可采取冲动甚至自杀或杀人等暴力行为。过量使用冰毒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普法小知识
毒品犯罪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50g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g以上不满50g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不满10g不构成此罪,但可能会构成其他毒品犯罪,在我国严厉打击、管控的范围内。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刘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