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关于涉案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处理的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关于涉案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处理的公告
2025年5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在清理涉案保证金、涉案暂扣款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款项当事人未来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资金所有人于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证明材料、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将款项(详细明细如下)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止,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13929926566。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