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入“校园贷”陷阱大学生险些丢了命


南海普法
■案例简介
大学生小微在学校里看到了校园贷的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从“名校贷”贷款1000元拿去赌球。不久后,他抵不住诱惑又贷了6000元拿去赌球。后续他又贷了几次款,有一次甚至贷了3万元。欠款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小微因无力偿还本息三十多万元的债务,选择了喝农药自杀,所幸被及时抢救保住了性命。
■部门说法
近年来,“套路贷”频发,它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规避法律法规,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甚至延伸至校园。校园“套路贷”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时,通常以利诱方式寻找目标,通过签订翻倍还款借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制造逾期、认定违约等套路,一步步让受害人深陷其中,因此,仅凭借款人一己之力很难摆脱“套路贷”。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学生们要学会甄别不良信息,远离“校园贷”,若确实有需要可以考虑银行这样的正规渠道。如果发现已经误入“校园贷”圈套,应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反映情况,并寻求公安部门帮助。同时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校园生活中不攀比、不盲目,三思而后行。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