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布自建房新规
自建房业主在规划报建阶段同步提供建筑效果图,部门审核建筑设计风格、色彩、材料等
珠江时报讯记者汤晓冰曹瑜通讯员周嘉荣张文俊报道近日,南海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印发了《南海区自建房风貌管控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该指引补充《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有土地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明确自建房风貌管控的要求。
《工作指引》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南海自建房业主在规划报建阶段应同步提供建筑效果图,有关审批部门落实对图审批,审核建筑设计风格、色彩、材料等内容或元素,确保自建房建筑风格、立面色彩等与周边建筑、道路等环境要素相协调。
“阳台外立面线条审批方面,能否给与进一步明确指引?”“自建房建筑方案有没有模板提供?”与《工作指引》同步印发的,还有《南海区自建房风貌全过程管控机制》《南海区自建房推荐图集下载二维码》《南海区自建房风貌管控清单》,市民在规划报建自建房时有了更清晰直观的指引。
自建房色彩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三种、避免采用高饱和度色彩、防盗网宜采用隐形防盗网、
临街一侧车库不应使用材质简陋表层无处理的卷闸门……《南海区自建房风貌管控清单》从整体和局部两部分列明了风貌管控部位。
其中在“建筑色彩”中,要求建筑主体色与点缀色应统一协调,推荐采用白色系、灰色系、浅暖色系三大建筑色彩,不应采用饱和度高的大红大绿大蓝大黄等艳丽色,建筑色彩总共不宜超过三种。
关于自建房“(底部)车库”,《南海区自建房风貌管控清单》提出,车库门材质、色彩应与建筑立面协调,风格统一,临街一侧车库不应使用材质简陋、表层无处理的卷闸门。
此外,《工作指引》要求自建房业主应按照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建设,保障实施效果。在规划验收阶段,对于未按照经批准图纸(含效果图)实施建设,且未完成整改的不得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不得通过联合验收。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表示,目前,南海区自建房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工作指引》是该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在办理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即“规划报建
阶段”)新增自建房风貌审查的要求,落实“带图审批、按图施工、对图验收”机制。
《工作指引》的有效期为两
年,目的是规范新建自建房的风貌,在未来形成统一协调、局部各美其美、整体美美与共的南海乡村新风貌。
建筑色彩
南海区自建房风貌管控清单(部分)
正面清单●建筑主体色与点缀色应统一协调。●推荐采用白色系、灰色系、浅暖色系三大建筑色彩。
负面清单●不应采用饱和度高的大红大绿大蓝大黄等艳丽色。●避免主体色与点缀色不协调,建筑显跳脱。●色彩搭配应避免杂乱或艳度过高。●建筑色彩总共不宜超过三种。
建筑风格
正面清单
●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
●造型设计应注重立面虚实、韵律、比例等构成手法关系,开窗布局在立面设计中整体考虑,可利用阳台、廊架等构件丰富立面层次,展现协调统一的形式美感。
●鼓励结合屋顶绿化或空中绿化营造舒适生活环境。
负面清单
●沿街立面宜避免开窗单一无设计。
●细部装饰应注重与建筑风格的统一性,不宜尺度过大过小,避免琐碎复杂。
●不宜不同风格混搭。
●造型不应奇形怪状或头重脚轻,缺乏整体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