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2.0施行
据新华社电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26日正式施行,标志着“跨境理财通”2.0版本启动。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原来的试点政策进行了一系列优化,包括: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新增证券公司作为试点主体;将投资者个人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于今年1月24日对外公布。记者获悉,多家银行正推进相关产品与服务升级,满足投资者需求。
汇丰银行表示,从26日起将“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额度提升至最高人民币300万元,允许符合新规“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大湾区内地居民参与“南向通”投资,并大幅拓展产品的范围和数量。目前汇丰银行可为南北向投资者提供约250个低至中高风险的产品,包括超过100个投资海外市场的“南向通”基金。
“跨境理财通”业务自2021年开始试点。截至2023年末,粤港澳大湾区共有67家银行、6.9万名个人投资者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累计办理相关资金跨境汇划金额128亿元。2023年,“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相关资金跨境汇划金额105.9亿元,同比增长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