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电梯安全典型案例
未依规维保电梯 维保公司被罚11000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通讯员/张志斌王柳明颜娟霞)近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电梯安全典型案例,包括电梯未经定期检验且维保公司未依规维护保养案、维保公司未依规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未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案。
今年以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1600多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42家次,涉及电梯2190台,排查涉及安全隐患的电梯169台,对电梯违法行为立案39宗,涉及处罚金额77.14万元,其中,查处电梯公司违法违规维保案件27宗,涉及处罚金额37.98万元。
案例一无法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电梯使用单位被罚5万元
在电梯未经定期检验且维保公司未依规维护保养案中,南海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对某医院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无法提供有效的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涉嫌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此外,执法人员发现,该医院签订维保合同的对象是维保公司A,而维保记录及维保工作人员均属于维保公司B。
经调查,维保公司A涉嫌在未经电梯使用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电梯维护保养事项转包、分包给维保公司B。在查阅维保公司B出示的维保记录单时,发现均有医院使用管理人签名确认,但医院对此予以否认,且称不认识记录单上签名的人员,而维保公司B也无法说出签名人员的具体姓名及联系方式。维保公司B涉嫌在完成维保工作时未经使用管理人签字确认。
最终,执法部门对本案涉及的使用单位(医院)罚款5万元,对违规分包的维保单位A罚款2万元,对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的维保单位B罚款2万元。
案例二未依规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维保公司被罚11000元
在维保公司未依规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中,执法人员对某酒楼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机抽查了2023年11月7日的维护保养记录,发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季度)维护保养记录》上有签名保养记录,但是抽查监控却未发现电梯维保人员到现场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作业。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11月9日对电梯进行季度维护保养作业,并填写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季度)维护保养记录》,但由于当次季度维护保养距离上次(10月23日)的半月维护保养已超过15天,为隐瞒已超过十五日未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事实,当事人故意将维保日期填写为11月7日,并收取了当次的电梯维护保养费用125元。
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未按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亦未如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在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服务中未履行有关义务。最终,执法部门对该电梯维保公司处以罚款1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5元。
案例三未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商场物管公司被罚2万元
在物业管理公司未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案中,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商场的物业管理公司未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也未聘请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维保公司。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内整改,但该物管公司超期未整改,且涉案的14台电梯在没有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仍在正常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最终该公司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