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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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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版:要闻

    • 跟着总书记感悟人文与经济共生共荣的发展之道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 发掘“镇能量” 破解高质量发展时代之问
    • 唱响夏日 舞动激情
    • 我国成功发射卫星互联网技术试验卫星
    • 南海民营企业家赴泉州学“晋江经验”
    • 暑假怎么玩?文旅“大餐”等你尝

    第A02版:要闻

    • 水陆空齐出动 守好烟火气
    • 缺斤少两 清退!
    •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 快乐过假期 安全大家护

    第A03版:经济

    • 佛山首个国际货运城市货站在南海启用
    • 西樵卫生用品年产值力争突破50亿元
    • 九江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吹响新号角
    • 南海“AI+产业”场景亮相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 超2000个品牌集中亮相

    第A04版:要闻

    • 暑假怎么玩? 文旅大餐端出来

    第A05版:镇街

    • 拥抱数字化 打造“永不落幕的朝阳产业”
    • 欲扛起大湾区“直播电商第一镇”大旗
    • 丹灶牵线搭桥助企业出海拓订单
    • 西樵成立首支镇级儿童议事队伍

    第A06版:镇街

    • 兑现承诺 关杰初再配捐400万元
    • 执法有力度 助人显温度
    • 多方踊跃捐款助力乡村振兴
    • 10岁男童私买手机家长可以要求退款
    • p50

    第A07版:健康

    • 不开刀怎么治肿瘤?“断粮”就行!
    • 将国际化眼科诊疗服务带到南海
    • 寻事故知情者

    第A08版:天下

    • 完善监管制度 规范行业发展
    • 跟着总书记感悟人文与经济共生共荣的发展之道
    • p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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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镇街

10岁男童私买手机家长可以要求退款

2023年07月10日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岑某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发现自己十岁的孙子,在某手机店花1800元购买了手机,到手机店要求退货时,却遭到商家拒绝。经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岑某的孙子确实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店购买手机,商家不为其退货的原因在于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请问上述行为有效吗?

    ■部门说法

    桂城街道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本案中,购买手机的消费者只有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其花费1800元购买手机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也与其年龄段不相适应。此外,消费者的监护人对其购买手机的行为也未予追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岑某孙子购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商家应予退货退款。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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