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检测甲醛超标承租人可以退租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小美经中介介绍与房东包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5000元,押金5000元。在签完合同后,小美转给房东包女士三个月15000元的房租,以及5000元押金。在搬家过程中,小美发现房屋空气质量很差,屋内散发出较浓的化学气味。为了安全起见,小美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甲醛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房屋的甲醛含量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小美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租金。包女士同意解除合同,但认为小美解除合同导致其损失2000元的中介费,以及其错过其他签约机会,要求小美赔偿中介费且扣除违约金5000元。
经法院调查,小美与包女士都委托了相关公司对涉案租赁房屋进行检测,均得出甲醛超标的结果。此后包女士委托某公司进行甲醛治理,已无法还原小美承租时室内甲醛状况,小美基于对相关公司作出的检测结果的合理信赖提出解除合同,有合同依据,并未违约。包女士主张没收押金、赔偿中介费支出2000元缺乏依据,包女士应退还押金5000元给小美。
此外,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包女士应该承担小美支出的律师费,因此,对小美要求包女士另赔偿1200元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有义务提供安全的、不危及人体健康的租赁物。本案中,租赁房屋甲醛含量超标,属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体感租赁房屋内甲醛可能超标危害人体健康,最好双方共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共同监督检测过程,避免争议。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