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 市民议事厅开“良方”
桂城街道举办“共创安全社区守护幸福家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市民议事厅
■部门代表与嘉宾展开话题探讨。 珠江时报记者/苌民乐摄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冬冬通讯员/杨溢烽)6月22日,桂城应急办、消防办、新市民办等部门联合举办“共创安全社区守护幸福家园”桂城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市民议事厅系列活动,为市民解读出租屋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电动自行车要与生活区隔开
为安全起见,电动自行车杜绝上楼,那么平时电动自行车应该停放在哪里比较合理?充电时要注意什么?
广东好易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林敏介绍,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通风、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集中停放管理区域,如果将停车位设置在室内则还应独立
设置停车位,或用坚固的墙壁和防火门设置停车位,与房屋中的其他空间设施隔离,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附近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不能与生活区相连,必须独立分区,充电和停放的区域安装喷淋设施和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最好配置水基式灭火器,同时充电设
备必须带有自动断电功能,避免在扑救时造成触电二次伤害。”桂城街道消防办公室部门代表何绍森表示,充电时要“听、闻、触”,听一下充电器的散热风扇有没有异响、嗅一下有没有电线溶解异味、轻轻触碰一下充电器和电池有没有发热,如果有,就要立即根据情况更换或维修了。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自2018年开始,南海区开展出租屋综合治理及公共服务准入机制工作,要求出租屋既要符合房屋安全标准,也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其中出租屋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中就包含了对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明确出租屋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
中停放、充电区域。
桂城新市民办部门代表黎坤茹介绍,在日常的出租屋走访巡查中,发现出租屋内有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的,社区流管员会向出租人或承租人开具《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此外,社区流管站每季度召开出租屋主会议,由社区警官、消防、流管等负责人对出租人通过法律、案例等进行教育,提高出租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并在出租屋一楼或门口张贴相关宣传墙贴和地贴,同时向承租人派发电动自行车使用宣传单,引导承租人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
“我们应急部门会加快充电桩建设,同时也要求相关企业、物管小区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让房东和租户能够更好地预防火灾,保护自己。”桂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部门代表杨溢烽说。
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发生事故,责任要归咎于谁?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隆旺城介绍,“包租公”应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对于房屋电线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承担维护义务,对租赁户承担提醒义务。若出租方没有对租客的违规充电行为及时制止等,对造成事故存在过错的,同样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