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篇——
加强保护利用 让文物活起来


南海普法
1978年,原A市工业局供销经理部向某名人故居原产权人租赁该房屋做办公场所,并在该房屋土地范围内新建了一栋二层综合楼。此后,该部门改制为国有企业。
2014年,该国企将讼争房屋转租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文化公司对名人故居修缮、建设,并进行文化推广及经营。名人故居的现产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房屋并赔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文化公司在古建筑修缮、传统文化推广上具有一定的经验和实力,而产权人长期居住在国外,且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现产权人与该文化公司重新签订15年的租赁合同。
对文物的活化利用和保护不必然是一对矛盾。文物在严格保护中科学合理利用,可以更好地唤醒文物的历史记忆,彰显文物的自身使用价值,让古老文物焕发时代魅力。人民法院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引入文化创意产业公司的专业力量,将故居改造为具有地域特色的艺术空间,探索出历史古屋活化利用的道路,让市场活力依法依规地注入古城保护创新中,让古屋“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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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至5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区普法办联合举办“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南海文脉”主题微信学法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