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执法中查扣了一批无主车辆(见附表),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相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