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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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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版:要闻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 西樵:3年投80亿重点建设环西樵山片区
    • 大沥:力争用3到5年打造高质量发展之城
    • 佛山组建万人应急志愿服务队
    • 用心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
    • 佛山历史文化大讲堂首场开讲

    第A02版:大沥观察

    • 城乡高质量融合 大沥发力“先行区”

    第A03版:五中全会精神在基层

    • 打造南海西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标杆区

    第A04版:五中全会精神在基层

    • 制造业强区的物流版图

    第A05版:五中全会精神在基层

    • 南海跑步迈向枢纽经济时代

    第A06版:要闻

    • 番海大桥主线桥预计春节前通车
    • 退役军人粤语培训班火爆开班
    • 严打私屠滥宰 保障舌尖安全
    • 实现在线司法确认 提高调解纠纷效率
    • 17.2%男性白领医美花费 1131元/月只比女性少66元
    • 市民用藤编“记录”水乡美景
    • 农行南海九江支行开展“梦想星舞台党员奉献日”主题党日活动

    第A07版:镇街

    • 荒地变果园结出“幸福果”
    • 夯实村(社区)第一防线构筑劳动纠纷防火墙
    • 注销公告

    第A08版:视野

    • “二选一”“杀熟”受监管 互联网平台将迎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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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视野

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

“二选一”“杀熟”受监管 互联网平台将迎紧箍咒

2020年12月01日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监管将迎来“利器”。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饱受争议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等概念进行了界定,也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VIE架构的特别考量,实现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法律规范的新突破。

互联网平台越来越“懂”用户了

“看完一个短视频后,平台会自动推荐很多相关视频,很方便。”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陈辉是某款网络对战游戏的“发烧友”,平时喜欢通过手机观看相关短视频来提高操作水平。他发现,随着刷短视频的频率增加,平台推荐的相关视频越来越多,“游戏攻略、英雄介绍、对战视频都有,电商平台还会推荐鼠标、键盘。”

这些平台的自动推荐功能,运用了一种叫算法推荐的技术。这是一种通过人工智能分析和过滤机制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完成信息内容与用户精准匹配的技术。

互联网平台变得越来越“懂”用户,在极大方便用户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容易引发一些用户尤其是青少年不同程度的沉迷问题。

“说好只看5分钟,结果一刷就是几小时。”贵州省贵阳市的林忠信说,他12岁的儿子最近迷上刷一些恶搞的短视频,不仅影响学习成绩,与同伴一起进行户外活动的时间也少了。

有受访者反映,一些新闻资讯、网络社交等平台的个性化推送存在“泛娱乐化信息多、低俗内容多、未经核实内容多”的“三多”现象;一些网络社交等平台防沉迷手段较少,容易导致青少年沉迷和盲目模仿。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表示,对自我的偏好是人类认知偏好的一部分,“偏好”阅读可能加速形成“信息茧房”效应和“情绪传染”效应,前者易导致视野局限,后者易使个人情绪受他人感染。

一些喜欢网购的人还可能因遭遇“大数据杀熟”而蒙受损失。一些平台利用算法技术给不同类型消费者数据“画像”,判断其偏好、用户黏合度、价格敏感度等,使不同用户看到的价格或搜索的结果不同。通常是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贵,或搜索到的结果比新用户少。

今年“双11”期间,北京消费者韩女士发现,她通过某App预订一家酒店,“同一时间,不同手机”预订,价格相差约1000元。

厘清竞争行为提供标准规范

实际上,在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早有一连串的“国家队”出手:

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聚焦平台“二选一”、违法评价等关乎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的焦点问题;同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部委官宣开展“网剑行动”,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网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发布互联网广告等七大行为。

10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直接聚焦“促销”这一热点现象,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

从全球范围看,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已是大势所趋。面对互联网“超级平台”,世界各地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强硬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就在我国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同一天,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宣布已对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理由是谷歌涉嫌滥用其PlayStore的主导地位在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推广其支付服务。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焦海涛看来,不论是从我国目前平台经济发展和监管现状来看,还是从大的全球监管环境来看,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都势在必行、不宜再拖。

“二选一

”“杀熟

”被点名

近年来,电商巨头、互联网平台屡屡被曝出要求商家“二选一”相关的争议。而对这种行为中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具体界限如何判定,市场上一直众说纷纭。此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如要求交易相对人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等。

分析是否构成限定交易,可重点考虑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平台经营者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因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产生直接损害,一般可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二是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

和社会整体福利具有一定

积极效果,但如

果对市场竞争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影响,也可能被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同一件商品,不同的消费者却遭遇了不同价格和服务——这样的大数据“杀熟”,也是近两年消费者反映颇为突出的痛点。“杀熟”算垄断吗?征求意见稿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比如,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实行差异性付款条件和交易方式等行为,也算垄断。

不过,征求意见稿并未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差异化定价。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平台经营者是针对新用户的首次交易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则可以不被认定为差别待遇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也将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纳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范围。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分析,在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这一规定中,较为明确地将矛头指向

了采用VIE架构上市的多

家互联网巨头。

评论

平台反垄断:不能光有

“指南

”还要有

“办法

”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针对互联网巨头的一场反垄断行动,正在吹起号角。

说起平台反垄断,有些人可能觉得跟自己没什么太大关系。实际上,从市场的角度,这事情跟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举个简单例子,许多人买机票,会遭遇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这就是平台利用其市场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又比如,在线外卖平台动不动就对商家涨价,商家则只能向消费者转嫁成本,最终受害的也是消费者。更不用说,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不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也是在剥夺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有别于传统的市场垄断,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头部效应尤其显著,若干平台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掌握着巨大的流量入口,一旦强化生态“闭环”,足以扼杀多数新进竞争者。所以,许多创业者干得再好,到后来也会碰到“天花板”,面临站在哪家巨头一边的选择。相反的,如果创业者想坚持“走自己的路”,很可能遭遇互联网巨头的全方位封杀,或者被直接收购。这也是非常不利于市场的持续创新。而没有市场创新,谈何长远发展?

就此而言,平台反垄断不能只有“指南”,还要有“办法”。《指南》是对平台经济及其垄断特征、表现作出界定,而要阻断平台垄断行为,仍要依据《反垄断法》的威力。在这里,《反垄断法》与《指南》既需要有法规的一致性,也需要有针对性和延续性。说得更明白一些,界定清楚何为平台垄断,该怎么亮剑,要有章法和手段。

当然,反垄断的目的不是破坏市场,而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创新。这也决定了,平台反垄断不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也不能“摧枯拉朽,横扫一切”,那样则可能是“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出去”。如何既规范互联网企业发展,又鼓励与保护其积极性,也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在平台反垄断方面,似乎也没有多少国外先进经验可供借鉴。在西方社会,针对谷歌、脸书、亚马逊、微软等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诉讼,一直是“正在进行时”,也看不出各国政府拿出什么“杀手锏”。这跟原来的反垄断有很大区别,以往一家企业做大了,形成垄断局面了,可能把公司拆分掉就可以,如今的互联网巨头,不仅难以拆分,而且关联公司、关联业态众多,也对反垄断构成了巨大挑战。对此,或许也不能期望通过几次“约谈”,下发几个文件,就能彻底解决问题。

平台反垄断是一个新课题,既有其现实紧迫性,也有其监管复杂性,相信随着《指南》的正式发布,就此迈出新形势下反垄断工作的踏实一步。

(综合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钱江晚报)整理理//珠珠江江时时报报记记者者沈沈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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