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套路贷” 避免掉陷阱
南海持续大力整治“套路贷”问题

以案说法
高中生贷款遭“套路”家人被迫用房子抵债
在读高中生刘某因创业需要,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6万元,但该公司仅提供3000元的借款,口头约定月息600元,谎称会撕毁已签订的6万元借款合同。岂料随后该公司以6万元借款合同向受害人追债,并以上门催收、淋红油等方式威胁他多次签订新的借据以覆盖旧的借款及利息。最后将新旧借据及利息累计后,称受害人欠款金额合计39万元,迫使他提供商品房抵债,受害人的父亲被迫以124.8万元将该房买回。
在该案件中,“小额贷款公司”由以钟某为首的涉黑组织操控。2014年起,钟某等人陆续成立多家投资公司,利用在校学生社会经验较少、经济能力较差而急需创业资金、进行高消费的情况,以高利放贷为依托,通过“套路贷”、签订高额利息或多倍本金的借款合同、诱使他人参与网络赌博等方式恶意叠加债务,并通过淋红油、张贴大头照、打砸门窗、拘禁威胁等方式非法讨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高额利益。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钟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3个月。
套路贷
“无需抵押、无需资质、快速放贷”,这类贷款广告,您看到过吗?这些都是“套路贷”的“套路”之一!很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手续简单,但在众多“套路”的威逼利诱下,债务却越滚越多,甚至以贷还贷,有的受害人倾家荡产,卖房还贷;有的被迫退学,离家出走躲避债务;有的走投无路,被迫自杀。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严重侵害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是南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整治对象。
教你分辨“套路贷”套路
“套路贷”的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其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实施“下套”,一般有6个步骤
1
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
2 签空白合同。犯罪团伙游说受害人签订空白合同,随后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
3 制造“证据链条”。除了合同,犯罪团伙还要求受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另外,犯罪团伙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受害人,再让后者取出钱来,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
4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犯罪团伙通过种种手段,让受害人“违约”。即便受害人到期主动还款,犯罪团伙也会故意“玩失踪”,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之后便要求受害人赔偿“违约金”。
5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团伙会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合同来“平账”。实际上,这类公司往往是一伙的,让受害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6
软硬兼施“索债”。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滋扰受害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南海区举报电话
区扫黑除恶办
86399545(工作时间)
区公安分局
13500260110(24小时)
区纪委(监察委)
12388(工作时间)
如市民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欢迎积极举报,举报线索有机会获得最高13万元的奖励。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杨慧 通讯员 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