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我区总质量4.5吨及以下营运普通货运车辆的公示
南海区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现对我区总质量4.5吨及以下营运普通货运车辆(审验有效期已过期)进行公示,详情可查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址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qjtysjglj/tzgg/content/post_4347129.html)。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车辆。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