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范围内违建 自行拆除还罚款
市民发现河道违建请向水利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57-86320232
查处治理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不少地方为了发展经济,选择违法霸占河道违建房屋或者码头。这些违建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会妨碍河道通畅影响行洪,严重威胁河道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
南海对河道违建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严惩一宗。
以案说法
河道范围内违建 责令自行拆除并罚一万元
2014年2月27日,南海区水利执法人员巡查至樵桑联围南海区西樵镇东堤段(桩号21+400)处时,发现一处建筑物正在建设,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得知,该河段东侧的货运场负责人李某为了方便起货,未经批准在该段河道内建设水泥基墩平台,经实地勘察,该平台高4米,长4米,宽4米,挡土墙长12米,宽0.6米,占地面积约为26平方米。执法人员向李某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违建的平台恢复河道原貌,但李某却对此置之不理并消极应对。
南海区水利执法部门依法对李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李某自行拆除违建平台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最后,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缴纳罚款并自行拆除违建平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提醒
发现占用河道违建 请及时举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码头都是建设在河道的两侧,这样既方便运输又能够节省一大笔的运输费用。案件中的李某,为了一己私欲,擅自占用了河道进行违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更会影响河道行洪功能,遇上洪水来袭,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同时,更会影响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
保护水利安全人人有责。市民发现有人占用河道违建一定要及时向水利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57-86320232。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刘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