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买买买 佛山向市民发放亿元消费券
3月31日下午, 佛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促消费、惠民生”活动。4月1日到4月30日,佛山市市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免费派发电子消费券给佛山市民买买买。消费券可在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线下消费
抵扣。
惠民惠企 推动消费服务业复苏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斌表示,实施促消费活动目的是在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逐步趋稳、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的新形势下,佛山市把消费扩容提质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助力,正向循环激励,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采用“政府提供支持、平台提供支撑、企业提供资源”的方式,通过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红利,惠民惠企,推动消费服务业复苏,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持续增长。
拉动市场消费超30亿元
各方联动
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佛山市市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各区、镇街、电商平台投入和全市商家匹配优惠额度共约6亿元。预计活动期间,拉动市场消费超过30亿元以上。
消费促进月活动由市级层面率先启动,佛山市下辖的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区和镇街将陆续跟进,以多种形式配套开展促消费回暖行动,打造市区联动、合力推进、共促消费的热潮。
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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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怎么领?
答:消费者通过“佛山通”APP或其它指定入口,跳转到支付宝摇券界面,参与摇号抽券,若抽券成功,则可领取消费包,每个消费包内含4张合共面值100元消费抵扣券(其中:满30元及以上抵扣10元消费券1张、满50元及以上抵扣20元消费券2张、满150元及以上抵扣50元消费券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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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可以重复申领吗?
答:消费券计划分4批次发放,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抽券一次,即消费者共有4次抽券机会。为持续提升消费者知晓率和参与热度,首批从4月1日11:11上线后至4月5日持续开放抽券,计划派发30万个消费包。第二、三、四批计划于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每周一)发放,自第二批起视参与热度确定派券时间(如果消费者参与热度高、人数多,当天抽完即止;若有剩余顺延发放,直至当批次的消费券抽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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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在什么地方可以使用?
答:消费者抽到消费包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线下消费抵扣。第一批发放的消费券可在餐饮、住宿、景区旅游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抵扣使用。自第二批起,将视参与热度和活动效果,逐步逐批次扩大使用范围和领域,支持和鼓励更多商家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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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怎么使用?
答:消费者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能叠加使用,用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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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面值可以当现金使用吗?
答:不可以。消费券需配套消费、满足核销条件才能使用,例如使用20元的消费券必须单笔消费要满50元以上,不找零、不提现。消费金额在按核销条件使用支付宝核销及付款外,超出的需支付款项,消费者可以选用其他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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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以外消费者可以抽券吗?
答:可以,但需要在佛山市内参与活动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抵扣使用。
文/珠江时报记者 黄源力 通讯员 黄毅